徐州市方正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市方正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开居间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0302执恢32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徐州市方正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鼓楼区。
法定代表人:陈韬,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2年7月14日生,汉族,住徐州市鼓楼区。
被执行人****,男,1969年6月4日生,汉族,住徐州市鼓楼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人徐州市方正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执行期限较长,本院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苏0302民初505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文庆审判员盛如虎
审判员 王   艳   玲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刘   家   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