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三门峡库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津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882执855号
**、***、***、山西省三门峡库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西省三门峡库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河津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