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603执605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浙绍柯桥劳人仲案(2023)1716号仲裁调解书,于2024年2月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执行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5125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5000元,执行费125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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