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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活动,施工方案未报备、临时工程未经批准及未按要求采取修复恢复措施,依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被责令被处罚人恢复河道原状,涉及河道河底标高恢复至原状标高2.24-2.9米;罚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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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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