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百宏建工有限公司

山东百宏建工有限公司、中合汇农(滨州)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鲁1602财保160号
申请人于2021年2月23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滨州市xx路以北东外环以西其他商服用地一宗,产权证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xx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提供保单保函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中合汇农(滨州)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滨州市xx路以北东外环以西其他商服用地一宗,产权证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xx号,保全价值1184776元,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员  高新华
法官助理 张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