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883执保496号
济宁赛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济宁***伏材料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你们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98500元。依据(2021)鲁0883财保288号民事裁定书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
冻结被申请人济宁***伏材料有限公司在济宁银行吴泰闸支行开户账号:04×××16,已冻结可用金额48809元;冻结被申请人济宁***伏材料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邹城里彦支行开户账号:15×××93,已冻结可用金额1185元。账号系额度冻结,冻结期限至2022年5月28日止。
本案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