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田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12民初37238号 原告: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余松一支路7号龙湖紫都城3-2幢20-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077271618Y。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创意公园15栋1**2A-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5YPTMY0L。 法定代表人:**坤。 原告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原告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系原告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703.08元,减半收取计851.54元,由原告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