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皖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703执513号
***: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桐城市皖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1703民初273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5日申请强制执行,本院2022年5月6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桐城市皖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和解协议的全部内容,本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桐城市皖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1703民初273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