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辽0204民初1458号
原告:大***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龙安路8号(***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后盐家居大世界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1MA0YRXR4XW。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源,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E区46号1-4层公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大***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3年2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照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大***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