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504执2221号
申请执行人:叙永县文林种植家庭农场,住所地叙永县水尾镇月明村三社桐子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4MA64HUB659。
投资人:李文林。
被执行人:四川善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泸州市合江县白沙镇富饶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2066797139F。
法定代表人:陈果。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6日作出(2021)川0504民初2235号民事调解书,已向被执行人四川善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四川善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金额70788元(含案款69840元、执行费948元)。据此,叙永县文林种植家庭农场与四川善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
执行员 伍能芳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涂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