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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784执3976号
申请执行人永康市永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建设有限公司、金成效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永康市永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建设有限公司、金成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按生效的(2021)浙0784民初4892号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执行款643364.09元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