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苏0591执恢15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海威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人民币98974.00元及迟延履行金。经本院立案受理,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90624.27元,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591民初551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