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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鼎石建材有限公司、荥经芪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与成都链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川0105民初13759号

原告:荥经县鼎石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严道镇青华街颛顼广场附楼。

法定代表人:杨炳旭,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熊斌,四川律航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原告:荥经芪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严道街道古城村**。

法定代表人:韩勇,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熊斌,四川律航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成都链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

法定代表人:王杰,职务不详。

被告:四川中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锦江区,住所地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iv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
法定代表人:林慧敏,职务不详。

被告:林慧敏,女,1981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

被告:黄慧,女,1985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

原告荥经县鼎石建材有限公司、荥经芪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成都链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四川中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林慧敏、黄慧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2020年10月26日荥经县鼎石建材有限公司、荥经芪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荥经县鼎石建材有限公司、荥经芪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荥经县鼎石建材有限公司、荥经芪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成都链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四川中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林慧敏、黄慧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898元,减半收取4449元,由荥经县鼎石建材有限公司、荥经芪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审 判 员 王润明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刘锦然

书 记 员 李卓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