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2执728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宣汉县。
被执行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创业路238号大***一期2幢2层1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现本案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 张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