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润绿建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山东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建(山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22)鲁1425执保746号之一 ××××: 申请人山东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建(山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建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2)鲁1425民初4193号民事裁定书,现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建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保全价值为3100000元。 二、查封期间不得出租、转让、办理抵押、变更、过户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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