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682执1686号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百强窗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被执行人南通百强窗业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罚款7677.6元及加处罚款7677.6元,执行费130元(未预交)。本院于2022年3月25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被执行人南通百强窗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向本院缴纳了人民币15485.2元,扣除本案执行费130元。本院已将执行款15355.2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21)苏0682行审120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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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