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地基基础建筑工程公司、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023执2382号
沛县地基基础建筑工程公司、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沛县地基基础建筑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履行还款1006340.00元及执行费12256.00元。至此,沛县地基基础建筑工程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1023民初2598号、(2021)苏10民终152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