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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瑞安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航天丝路(黑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黑1081执27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瑞安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航天丝路(黑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瑞安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航天丝路(黑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以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为由,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黑1081执27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何 艳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 戴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