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锦泰致远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川锦泰公司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川0681执305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6年12月30日生,住广汉市小汉镇严石村18组。身份证:510681198612303510。******
被执行人:四川锦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汉市浏阳路东一段7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1797859022L。******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四川锦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26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查明,本案应执行本金4000元,现因被执行人四川锦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广劳人仲案(2017)462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辉******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