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084执恢232号
申请执行人:扬州惠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高邮市车逻镇。
被执行人:扬州三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高邮市***。
关于扬州惠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扬州三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于2022年3月25日立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扬州三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愿意以位于高邮市*****大道南侧**商贸城4号楼整栋的房地产抵偿案款,本案执结。至此,扬州惠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1084民初568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