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204民初1821号
原告:***,男,1985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大安市。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被告:大***消防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法定代表人:李丽娟。
本院在审理***与大***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照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