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宏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坤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426执保222号 成都宏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坤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成都宏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坤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2021)川3426民初2217号之七民事裁定书:对坤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会东县××路建设所享有的未支付工程款8300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22年10月13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止。移送执行后,本院2022年10月11日向会东县××路建设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至此,成都宏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川3426民初2217号之七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