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地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大盈机电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诸城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鲁0782民初568号
原告山东地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大盈机电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5日立案。原告山东地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地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34元,减半收取617元,财产保全费593元,由原告山东地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隋超杰
书记员  李洲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