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225执318号
会同县林业局、湖南源海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会同县林业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湖南源海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通过采取执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已将被该案执行到位,据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2021)湘1225执318号申请执行人会同县林业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湖南源海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已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