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旭鼎建设有限公司

衡阳长城加气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405执1556号 申请执行人:衡阳长城加气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衡阳市珠晖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2年08月10日出生,汉族,住衡阳市石鼓区。 被执行人:湖南旭鼎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衡阳市石鼓区。 法定代表人:***。 关于衡阳长城加气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湖南旭鼎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7日立案执行,并于2022年12月23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核对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