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执行实施用)
(2022)辽0213执308号之一
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金州新区大***道前石村民委员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作出的(2019)辽0213民初7214号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赵洪昌执行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联系人:赵洪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