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边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藏0330执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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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你申请强制执行江达县博奕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藏0330民初85号民事调解内容,向被执行人江达县博奕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江达县博奕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向本院交纳执行款4402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2日将该笔执行款转入你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