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鑫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与株洲市鑫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211执恢401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4年6月13日出生,住址:株洲市天元区。
被执行人:株洲市鑫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促进园**配套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江晓兰。
委托代理人:李游,男,汉族,1981年2月2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县,系公司总经理,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株洲市鑫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 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陈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