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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福建省益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盘昇(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案件裁定书
(2019)闽01民辖67号
原告***与被告福建省益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业公司)、盘昇(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昇公司)、第三人黄当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1日立案。
本院认为,本案系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第三人黄当发系香港地区居民,故本案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原告诉讼请求计人民币1879万元,超过1000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明确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以及归口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案属于本院管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 杨 羽 审判员 潘晓慧 审判员 杨贵先
书记员 董颖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