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联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联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扬州市长力制绳厂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023执451号
扬州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市某制绳厂:
申请人扬州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苏1023民初20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扬州市某制绳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共执行到位10000元,且申请人在租赁厂房内的所有物品已全部领取完毕,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结案。本院本案已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