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祥盛物流有限公司

日照祥盛物流有限公司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1102民初8380号
原告日照祥盛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日照祥盛物流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日照祥盛物流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撤诉是对其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日照祥盛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0元,减半收取35元,由原告日照祥盛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王伟良
法官助理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