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仪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仪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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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陕0402执682号
陕西仪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仪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41作出的(2018)陕0402民初1275号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案件生效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仪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88791
元,0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88791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申请执行人陕西仪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承担本案执行费1252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XXXXXXXXXXXXX8220本院(2019)陕0402执68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