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未按规定建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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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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