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建银宾馆有限公司与青海海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青0103执525号

青海建银宾馆有限公司、青海海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青海建银宾馆有限公司申请青海海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青海海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5177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