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湘0682执185号
申请执行人*****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五里牌路荣发小区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建武,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执行人岳阳盈泰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54号昌廉拍卖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姚学红,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雄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依据临湘市人民法院(2017)湘0682民初56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岳阳盈泰置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岳阳盈泰置业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电梯有限公司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