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美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辽宁美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溪市市井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105执1号 申请执行人:辽宁美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43巷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5555318055J。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15904****** 被执行人:本溪市市井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住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21栋1号、2号、3号、4号、5号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MA11630P50。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15841******。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宁美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本溪市市井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辽宁美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本溪市市井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已达成和解并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辽0105执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书记员  贾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