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0405执728号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2019)鲁0405民初2118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8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日照盛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已依法受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枣庄市瑞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日照盛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2019)鲁0405民初2118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勋庆
审判员 曹 飞
审判员 王光林
书记员 相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