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宸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凯宸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504执1421号

被执行人:安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春晖家园57-60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3367441508。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2020)皖0504民初117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安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5246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伊长城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韦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