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丹东铁路运输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辽7104执6号
移送执行人:丹东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
被执行人:某某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二区3号楼-1至8层101内4层06室。
法定代表人:周某,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某某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丹东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移送执行的丹东铁路运输法院(2024)辽7104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