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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方达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东安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1122执577号
永州市方达建设有限公司、东安县国土资源局
本院执行的永州市方达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东安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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