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天津中瑞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津0118执2513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中瑞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会作出的(2020)津0118民初640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18执251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赵德占
书记员  李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