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2328执614号
申请人:李明军
被执行人: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李明军申请执行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即(2021)云2328执614号[执行依据为(2021)云23民终207号民事判决书]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100245.4元、申请执行费为1404元,合计101649.4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事项履行了付款义务,且本院已将执行款项兑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即本案依法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赵和武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  李得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