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商派软件有限公司因与被告北京***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73民初1338号
原告:商派软件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86幢12层办公1202室。
法定代表人:裴大鹏,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辛建,北京市金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天娟,北京市金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利祥路5号。
法定代表人:白厚增,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颖,女,1980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北京***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住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尚品福成福泽御园。
原告商派软件有限公司因与被告北京***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21年10月22日立案。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商派软件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商派软件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申请撤诉,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商派软件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商派软件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宋 鹏
审 判 员  冯 刚
审 判 员  李迎新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罗素云
书 记 员  王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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