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4民初17019号
原告北京德伊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玟建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30日立案。原告北京德伊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德伊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德伊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郭 玮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李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