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14民初22222号
原告:***,男,1965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丽娜,北京市华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万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鼓楼南街6号7层2单元715。
法定代表人:赵敏,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建平,北京市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81年5月14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万荣县。
原告***诉被告北京万林建筑工程有限供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张 焱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书  记  员   田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