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枫译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枫译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06民初24920号
原告:北京建枫译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第五村。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5号楼17层。
负责人:**。
原告北京建枫译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立案审理。2019年9月9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建枫译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