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弘贵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1民初19802号
原告:***,男,1986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秦皇岛市。
被告:北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院**楼****1611。
法定代表人:张向春。
原告***与被告北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1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赵飞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