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通亿达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顺通亿达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星美今晟影视城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6民初7289号
原告:北京顺通亿达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焦各庄街**院******。
法定代表人:刘中生,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东迎,男,197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北京顺通亿达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星美今晟影视城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科技开发区div>
法定代表人:郑琳。
北京顺通亿达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星美今晟影视城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9日立案。2021年10月28日,北京顺通亿达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北京顺通亿达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李振甫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法官助理 李睿熙
书 记 员 周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