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聚文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山东三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0305民初5630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淄博聚文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三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永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11月15日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淄博聚文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淄博聚文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曹茂冰
代理书记员  薛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