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桂1029执87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3年10月4日出生,彝族,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 被执行人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武胜县沿口镇兴武大道西段184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与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3年8月2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多次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6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田林县人民法院(2023)桂1029执873号案件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陈**忠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